行政单位常见的财务风险管理有哪些
1.决策不规范。
无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部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量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或找不到相关决策记录的决策前调查研究不足、准备不足、决策不科学、失误、损失浪费等不良后果
2.合同意识不强。
合同签订未经集体研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合同条款不符合集体研究的初衷,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的合同签订后,没有专业部门和人员跟踪管理合同履行情况,政府权益没有得到适当的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容易流失的合同进度
3.预算管理不到位
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现象,预算执行不严肃。
4.追加预算指标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将财政拨付的追加经费用于指标指定以外的支出,或是从追加预算资金中列支部分其他支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5.存量资金没有完全盘活。
结存资金数额大,没有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盘活存量资金,不纳入统一预算管理,影响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收入不能及时上缴。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7.少计少缴税费
少数单位的会计事项存在应税行为,但没有及时计算上缴相应税费。
8.违规收费
无政策依据收费,违规以收取保证金名义变相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已明令取消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擅自降低收费标准、减免收费金额。
9.私设“小金库”
将应记入单位账务的租金、资产处置收入、捐赠收入等转入下属单位、所属公司,另开账户、另设账簿或单独保管等形成“小金库”;通过虚列支出将资金转入下属单位、所属公司,另开账户、另设账簿或单独保管等形成“小金库”。
10.虚假支出
虚列小型项目或虚开办公用品等发票列支资金,套取资金用于不合规开支,违背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
11.转嫁费用支出
将相关费用转移至下属单位或所属公司列支,逃避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1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混同使用,结余资金性质不清,易造成挤占现象;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缴回财政;从自身或下属单位管理的项目资金(基金)中报销列支其他费用,或是改变专项资金(基金)用途用于其他支出。
13.违规发放津补贴且边改边犯
14.违规借用公款
违规出借资金给企业、个人使用,长期未收回,且后续清欠手段不力,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15.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为用款方便或逃避债权单位追偿,公款私存或私存私放资金,库存现金超限额,坐收坐支现金,且监管措施不到位。
16.往来款长期挂账
对本应通过“收入”或“支出”科目核算的会计事项,通过“往来账”科目核算;对往来款不清理不对账不核销,资产负债失实。(可能存在虚增资产、隐瞒收入、隐性负债、违规列支以及挪用专项资金等隐患)。
17.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
未按照规定程序评估报批处置,存在资产流失风险;部分资产处置、出租收益较低或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部分国有资产产权不明晰,长期闲置不发挥效益。
18.项目立项不科学
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中途终止,造成资金闲置浪费。
19.项目超概算。
一是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不足,概算不准确,中途变更大;二是部分项目功能定义模糊,设计基础程序不足,设计部门自由发挥,概算对控制工程成本的作用微乎其微,流于形式。
20.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未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货物或服务采购;对限额以下的物品未按要求在网上商城采购;对采购项目进行拆标,规避公开招标程序。
21.工程招投标不规范
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二是应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形式;三是部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规避招投标程序;四是在预算不准确情况下仓促招标,开标后边施工边变更,削弱了招标的严肃性。
22.工程管理不到位
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专项资金滞留闲置,未发挥应有效益。
23.政府投资工程验收不严谨
手续不齐全,超合同付款。
24.政府投资工程以结算代替决算
未记入固定资产,政府资产不实。
25.违规管理使用项目管理费
超标准提取项目管理费或支出超过核定金额;将应从项目管理费用支出的项目变相纳入工程成本;用其他项目费用挤占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变相收回建设单位。
26.违规管理使用工程前期工作费
有前期工作费的项目,应将前期工作费用用于立项、可研、环评、勘察、设计等。但有的工程前期工作未做或少做,通过签订协议变相将该项资金保留在下属单位或转回主管部门;截留、违规使用工程结束后结余的前期工作费用。
2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出差事由不清,报销依据不充分;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要素填写不全;出差时间与审批时间逻辑不符;出差地点与报销票据不符;甚至出现重复报销、超标准报销现象。
28.公务接待不规范
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界定不清;缺少客情审批单或填写缺项漏项;公务接待无派出单位公函;陪客人数超标;接待标准超标;延期结账、累计报销;招待费用严重超额。
29.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少数单位无懂财务人员,部分单位无专职或兼职会计,部分会计业务能力差且责任心不强,新会计制度未能执行到位,会计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财务管理风险
30.违规设置账户、账簿
未经财政等部门批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无有权部门审批或文件要求,违反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
31.公车使用不规范
使用公车出差报销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在工作常住地范围内未按规定使用公车,甚至公车接送上下班。变相增加公车数量,长期租用社会车辆,或私车公养。
32.支出报销程序不规范
每项工作的开展,未能对照工作职能、全年工作计划、领导安排、上级要求等先行预算费用,经审批后再开展工作,最后再履行报销支出程序。
清单只列举了32条,但仅是常见现象,不能作为全部。大家在对照时,应注意问题或现象的性质,不是清单内的也可能是违规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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